一、 申請流程
Step 1:查詢場地狀態借用前請先查詢欲借用教室之空堂狀況。
校務行政系統→校園資訊系統教職員工專用通道→帳號密碼頁面下方(請
勿登入)→校外Web →場地週課表 查詢。
Step 2:填表與送件(請注意申請期限)
開放時間:預定使用日之前一個月開放申請。
截止時間:最遲請於使用日之前一週提出。
辦理方式:填妥【校內單位-申請借用普通教室資料表】後,逕送教務處課務組辦理登記,經審核通過後方可使用。
- Step 3:確認借用結果
資料表送件後 3 天(不含例假日),請務必再次至「場地課表查詢」系統,
確認場地是否已成功登錄借用。
二、 借用時段與異動
- 開放時段:以週一至週五上班時段為原則。夜間借用不得超過晚間 10:00。
- 節次對照:詳細借用節次時間,請參閱「上課星期/節次/時間對照表」。
- 取消借用:如未能依原定時間使用教室,煩請提前來電辦理取消。
三、 使用規範與罰則
借用教室僅限教學及學習活動,嚴禁進行其他商業或不法行為。借用單位須遵守「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普通教室借用管理原則」,並善盡場地保護管理之責:
(一)安全與防火:
- 全面禁菸,並遵守防火防災規定。
- 嚴禁放置爆竹、煙火、易燃物。
- 嚴禁使用瓦斯爐、電鍋、電磁爐等設備烹煮食物。
(二)用電規定:確實注意用電安全,嚴禁改變或擅接電源線路。
(三)環境維護:
- 維持教室整齊與清潔(必要時請自行落實消毒),並妥善控制活動音量。
- 使用完畢離開前,請務必關閉所有電源,並將桌椅恢復原狀。
(四)公物賠償:不得蓄意破壞公物,如有遺失或毀損,借用單位須於一週內負賠償責任。
⚠️ 違規停權提醒 未遵守上述規定者將列入違規紀錄。若借用單位違規紀錄每學期累計達 3 次,次學期將停止借用資格,敬請務必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