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學士申請攻略

🎯 一、 什麼是「校學士」?
由學生主導,整合多元、跨領域學習機會。學生修畢校方規定之課程及學分數後,由「校方」核予學士學位,不再以原所屬學系核予學位。
📝 二、 申請三步驟
預修門檻: 修畢「非原系」領域專長課程至少 2 學分。
撰寫計畫: 擬定學習目標與課程規劃,送教務處審查小組。
通過核准: 每學年名額約為二年級學生人數之 1% 為原則。
📚 三、 課程規劃要求(深色區塊)
跨學院修課: 必須修習至少 3 個「非單一學院」之領域專長課程。
核心學分數: 計畫書中規劃之領域專長課程總學分不得少於 105 學分。
🎓 四、 畢業總結算
畢業門檻總計為 128 學分,學分結構包含:
共同必修 + 通識課程 + 3個跨學院專長課程 + 自由學分
⚠️ 五、 重要注意事項
⏳ 重要時程
至遲於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提出申請。
不含延長修業年限。
每位學生以核准一個校學士為限。
🔄 異動與放棄
變更專長課程/學位名稱須重新審核。
放棄期限: 12/25(一學期) 或 5/25(二學期)。
核准畢業後,不以原所屬學系核予學位。(第 1 張/共 1 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