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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校學生申請期中停修課程採線上申請(登入校園資訊系統學生資訊系統選課系統期中停修線上申請)列印出紙本申請表後,依規定程序(送交任課教師導師或指導教授系主任簽核)辦理。

二、申請停修課程應於當學期<1011>提出,先於線上申請後列印出紙本申請表,依規定程序請相關師長簽核完成,並親自至教務處課務組繳交申請文件逾期送交申請文件不予受理

()線上系統開放列印時間:114119日起至1121日止(10-11)

()受理申請文件繳交至課務組的時間:1141110日起至1121日止(10-11),週一到周五,上午08:10-12:10,下午13:30-17:30(備註:11/21受理至18:00)。

三、欲申請辦理前,請先詳細閱讀<期中停修課程標準作業流程、期中停修課程線上申請操作步驟>等重要須知(如附件檔)

四、當學期第十二週於教務處課務組網站公告審核結果,請務必注意以維護自身權益。

五、提醒您申請停修課程,應於規定期間提出並依規定程序辦理完成,逾期不受理,此與期初加退選逾期一星期內可義務服務視為逾期辦理之規定不同。

六、並依本校學生申請停修課程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三項:「課程停修前之缺曠課時數仍計入該學期總缺曠課時數。」及第六點:「依規定應繳交學雜費(學分費)之課程停修後,其學分費(學雜費)已繳交者不予退費,未繳交者仍應補繳。」